帖内置顶 – – 2021-02-18 14:40
“火小雨”网友: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所以二手房买卖交易,承受者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
目前现行契税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于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在此前征收的契税按当时契税征收标准进行征收,无相关退税政策。
如您有更多涉税咨询可拨打我局纳税服务热线0736-7812366进行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