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情况的人都陆续退休,人社局的领导就经历了曾局长、张局长、马局长,更何况部门的办事人员呢?我也不愿意给组织和领导增添麻烦,也不愿意写信反映情况,更不喜欢旧事重提。局里不是成立了刘桂初信访交办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小组查清不服内容及原因,澄清实事。
一是用“感觉有病”代替客观有病,不认同医院的医疗仪器检查和医生的诊断而不能认定工伤。到底真有病,还是感觉有病,好在医院住院病历这些历史资料都存有。“感觉有病”最终能成为不能自食其力的重度残疾人、永远丧失了劳动能力吗?正好让领导小组查实验证。
二是双重标准的运用,在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办理认定工伤的工作中,对原因和结果相同,同样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标准,别人生病是在2009年7月,采用的是总工会文件认定了工伤;我是在2005年8月生病,却要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不能认定工伤。这样的双重标准,能一视同仁、正确解释“公平”吗?
三是请小组也一并查清以往多次反映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在认定工伤上对同一件事两位科长的说法却截然不同,后任否定前任科长的反馈意见,改变了客观历史,到底谁说的是客观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