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刘孟民(家住武陵区滨湖名苑)采用欺骗的手段、强占临澧县望城乡桂花村道堰组的集体土地(宅基地400多平方米)、(自留地3亩多),并且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将自留地用混凝土硬化。
当他得知上级主管部门要来调查时,又恶意作假对抗调查:1月2日,他急令其弟刘书田火速赶赴桂花村,找到桂花村当家的盘算怎么捂紧盖子。道堰组的组长被急招前往村部,接受一项艰巨的任务,组长回家后赶急把组里的 “ 某某清”、 “徐某某 ” 招到刘书田家里““玩””了3个多小时,决定要哄着组里3分之2的大多数人同意 并 补签字,认可其非法行为。
二、刘孟民强占邻居的土地约 0.1亩。邻居有上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土地使用证 为据。而刘孟民没有。即使把刘孟民家的无效证件当做有效的,他也侵占了邻居的0,1亩土地。
在此纠纷没有解决之前,请求相关部门依法 不予给刘孟明重新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