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脚有些疼痛,分别于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25日、2020年4月9日。三次到常德湘雅医院周天宝医生处就诊,诊断结果为骨突炎。分别三次打封闭针治疗,前两次打过后就不痛了,2020年4月9日打了封闭利多卡因针后,因一直未有好转,并且越来越严重,脚跟到腿部都肿了,我又于2020年7月7日再次到常德湘雅医院张朝跃主任医生处就诊。诊断结果为跟腱炎,并医嘱在家休息。然而还是没有任何好转,一直是肿痛,不能下地了,2020年7月20日痛的受不了我到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左脚跟跟腱断裂。左踝软组织水肿。我认为整件事过程致使本人的左脚跟腱断裂已致残疾属常德市湘雅医院的医疗事故。理由如下:1、周天宝骨科副主任治小病致残疾 周天宝医生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未给病人病历,只有他们自己电脑上的电子病历,完全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其中第二次打封闭针后还要患者签了一份诊左脚治右脚漏洞百出的《特殊治疗同意书》,(在上次帖子回复中居然还表扬护士做事细心没有治疗右脚),并告知患者无任何风险存在,我7月20号在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跟腱炎已致残的情况下,7月28日病人 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时,还无理要求家属在病人未到场的情况下挂号看其电子病历,此时的周天宝还口口声声说打封闭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此视病人如草芥,金钱至上,这是不是一个医生应有的医德医风,湘雅医院的医德医风又是怎样的?2、张朝跃徒有虚名,延误诊断 2020年7月7日我发现自己病情加重。可能有更严重病情的情况下,慕名挂了常德湘雅首席专家科主任张朝跃的号,并告知脚跟肿痛跟腱有萎缩的迹象,但张朝跃医生草率诊断,只开了辅助诊断,却未检查患者病患处,草率诊断为跟腱炎开药后让患者回家休息。试问,一个刚入职的骨科医师也能轻而易举地初步诊断为跟腱断裂的病患,为什么张朝跃这样的知名专家却诊断不了,是徒有虚名还是故意为之?是轻慢病人还是医德丧失?据说周天宝是张朝跃的得意门生,如此行径,医院管理者该如何处理?3、专家评估 经常德市医调处请专家评估和病人家属多方咨询专家,其结论是打封闭 部位打在跟腱上面可能是导致跟腱断裂的首要原因,本身打封闭就有导致跟腱萎缩甚至断裂的风险,使用的激素曲安奈德的常规用量是5mg/每次,但是周天宝医生用的是40mg/每次,加大了该风险。无病历,无告知,也是医院侵犯病人的知情权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医院应负完全责任。4,湘雅医院蛮横无理,拒不赔偿 常德市卫健委和医调处接到病人投诉后组织了三次调解,以湘雅医院拒不赔偿而告终,为此患者家属几人去湘雅医院讨说法,却遭来了抢手机,对家属拳打脚踢,致使患者侄儿头部受伤,女儿手上淤青... 在调解的过程中,患者家属询问周天宝医生知不知道打封闭有导致跟腱萎缩甚至断裂的风险,周天宝说知道,但为什么在治疗的过程中却至始至终说打封闭没有任何风险?在医调处向院方通报了专家评估结论和不规范治疗行为后,院方代表杨少志还坚持不予赔偿,也拒不承认错误,一会儿说做不了主,一会儿说能做主,一会儿又顾左右而言他,而在涉及医院名誉和医生名誉可能受损时,一副完全事不关己的态度,令人吃惊! 以上内容是医疗事故鉴定之前我在网上发布的。 经过医调委多次调解,我于10月26日,拿到常德市岐黄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常岐黄鉴所【2020】临鉴字第320号)明确结果是常德湘雅治疗方案的错误,这是骨质增生演变成跟腱断裂的主要原因力,拿结果到现在已经是一个多月时间,医调委多次调解劝说明确结果是常德湘雅治疗致患者伤残,医院负主要责任。医调委多次调解,医院方代表杨么始终坚持负61%的责任,且自行设置上限,与鉴定前只赔1万元一样态度极其嚣张,我们受害方是一让再让最后双方都确认好的赔偿金额,院方代表杨少志还坚持不予赔偿。万般无赖,医调委只能终止了调解,院方代表杨少志还坚称不懂医者仁心,只按领导设置的上限赔偿,而且还要附带条件撤回网上实事求是的投诉。医调委经多达五次以上的调解未果只能终止了调解。 我有几个问题不解 1,常德湘雅医院是否有特权,面对医疗事故可以不予赔偿. 2,常德市卫健委对常德湘雅医院是否无权管理湘雅的医疗纠纷。3,常德湘雅的治疗纠纷,常德市卫健委是否有权利对医疗事故责任人进行医法处罚,比如某些人因为处理纠纷时产生矛盾而公报私仇,不顾医院医生名誉的人,不理解患者悲痛的人,常德湘雅医院是常德市引进的高端医疗,应该是医德与技术的标杆,面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为何总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让一个说不懂医更不知医者仁心的医务科负责人带着律师参与处理,让人只看到铜臭看不到大医精诚,看不到医者仁心,常德湘雅的管理者们,你们欠伤者一个道歉,欠常德人民一个医德高尚技术精良的医疗团队,别让我们的医疗专家蒙羞。 4,常德市卫健委对常德湘雅医院是否有权管理湘雅的医疗纠纷,我们投诉后为什么没有调查处理。那种不懂医者仁心的人是不是医生?是否有资格担任医务科领导的重要职位!相关责任人是否应依法受到处罚?5,常德湘雅医院医务科领导言而无信,当时在派出所协调下,当着派出所领导表态,只要司法鉴定结果出来,该赔偿的绝不推脱,绝对不让打官司,现在出尔反尔,医生的医者仁心在哪里?什么情形医院应负全责?本次医疗事故医方未告知风险,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反而说无任何风险,但又让护士填写风险告知书,是忽悠伤者吗?医生选择方案错误,教科书上明确说明伤者情形不推荐封闭治疗。经咨询其他鉴定医师,他们认为医院方应负全责! 我七荀老人,老年致残,根本没有人力物力打不起官司,面对司法鉴定结果投诉无门,处理医疗纠纷,本应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公正处理,患者是弱势方,寻求公正处理就那么难吗?如此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让常德人民情何以堪?我们热切希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院方管理者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和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