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12-17 15:35
您好!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的程序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规定: 1、 用人单位应在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有关材料报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由于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失业人员不能办理登记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视为自行放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