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在今年6月份,业主即向市住建局投诉碧桂园朗州府厨房的燃气表安装不规范(安装在封闭的橱柜内,无法通风),存在安全隐患,住建局答复请市燃气公司到现场确认并给与意见,后燃气公司到场确认燃气表确实不应当安装在封闭空间内,建议调整。然而4个多月过去了,未见开发商有任何整改的行动,前日本人询问开发商负责整改工作人员,其不予回应;
2,上个月,业主们向住建局投诉碧桂园朗州府车位负一层入库的弯道设计不规范,转弯半径太小而容易侵入对向车道,此地位于视线盲区,易产生刮碰危险;住建局回复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2015,出入口可以调整为单入单出;时至今日,未见开放商对此问题有任何整改行动;
3,物业收费问题(@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碧桂园朗州府的交付分为两期先后进行,其中二期原定交付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因疫情原因开发商函件告知业主延迟交付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而二期业主与10月14日收房时,却被告知物业费开始计费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也就是说,二期(,1,6,7,8,9栋)业主房子尚未交付,已经就需要开始交物业费,请问这是什么操作?在部分业主提出质疑后,开发商辩称,他们对二期业主及时收房业主赠送了三个月物业费(但由于房子10月14日才交付,实质上也只是赠送1个月16天,并非三个月),更大的问题是,二期部分业主因为房屋存在缺陷还在整改而未在10月14日收房的,是否意味着,他们非但不会赠送物业费,还必须从9月1日开始交物业费(需要注意,开发商函件确认的交付时间是10月14日)?
4,一期交付的房屋因为存在诸多问题(诸如漏水,电路安全,地面墙面空鼓,楼板结构层开槽,合同约定的部分设备未安装到位等),大量业主无法按期收房入住,开发商在历经4个多月的时间,至今部分房屋尚未完成整改,比如我的房屋。对此因房屋存在诸多问题而导致的实质上的延迟交付,一期的业主物业费仍然自6月1日照常计算,请问这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