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诉 书
我叫熊海平,女,49岁,住常德市鼎城区黄珠洲乡四百弓村5组,现在实际居住地址:西湖管理区西湖镇东湖社区果园组1号。
2020年7月28日晚上3点左右,我睡在房间,突然听到女儿大哭,女儿哭着说:继父吴忠仁摸我的下身,把手放内裤摸了大约10分钟,女儿害怕,所以大哭。第二天,我和女儿马上搬出来了,过了几天,吴忠仁跑来跟我说好话,我当时心软,没有及时报警,几天以后,我想不通,打电话叫他来,当面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摸了女儿帮助她发育快一点,然后,他向我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犯,然后叫我母女回去。经过几天的思考,我认为自己的女儿同前夫离婚后,一直跟着我现在丈夫不光不疼爱她,反而对她故意伤害,我越想越气,在一个律师的指导下,我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女儿的合法权益。
2020年8月7日,我向西湖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正式报警。申请立案时,我们见到西湖区公安分局刘副局长,他口口声声一定帮我们讨回公道。当时,我听了十分欣慰,感到遇到好人了,遇到包青天了,结果等了12天后,我接到西湖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让人大跌眼镜,一个完全可以构成刑事案件的案子,结果行政拘留12日。事后,我才得知,吴忠仁的姐姐是当地法院的一个庭长,请人操作,将一个刑事案件变成治安案件,而我是一个远乡人,从外嫁到这里,举目无亲,没有任何关系。一想到我女儿今年才10岁,正在学习、培养。成长的过程中,突然遇到这样的不幸,打击很大。现在我女儿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似,整天愁眉苦脸,闷闷不乐,不与相邻的同学邻居玩了,作为母亲,我倍感焦虑,痛心疾首,而且左邻右舍指指点点让我女儿一直无法抬头,与此同时,吴仁忠的犯罪事实揭露后,当地人民群众议论纷纷,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她产生的后果,也给我女儿带来无尽的伤害。为此,我强烈要求政府部门给予督办,将犯罪分子吴忠仁绳之以法,判刑关押。给我们母女一个公道。
申诉人:
申诉人电话:
年 月 日
附则:
1、尊敬的各位领导;如果你们接到我的申诉后,认为不好办或者简单回复,那么,我将倾家荡产继续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同时,聘请新闻记者,将我母女的冤情发到各大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一定讨还一个公道。
2、送各级政法委、人大、省长信箱、《国务院督查网》、《红网》、《澎湃新闻》、《封面新闻》、《新京报》、《光明日报网》、《法制晚报》、《湖南问政》、《长安网》等新闻平台。用死一定捍卫我女儿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