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10-21 10:45
网友:
您好!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
关于群众反映有人在火连坡正新电站非法捕捞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副主任刘海波立即与火连坡镇镇长余昊湘取得联系,10月20日刘海波同志前往现场,经调查:正新电站系当地私营企业,该区域并不是禁渔区,可以进行正常捕捞活动,但是不能够使用电、毒、地笼等非法捕捞工具。群众反映的问题是企业内部员工使用违规捕捞渔具(地笼)捕鱼。
刘海波同志与镇政府及派出所工作人员一道,当场督促电站员工拆除违规网具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要求他们今后一定要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否则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理。
感谢网友对我县禁捕退捕工作的支持。
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澧县县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