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人2020年9月10日举报:建设单位擅自将康桥蓝湾小区12#、15#、16#楼架空绿化封闭改建为住宅,城建档案馆告知并没有改变后的图纸,违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请看清楚本人举报的是建设单位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城建档案馆这个违法行为,且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承认建设单位到目前都还没有归档、报送,请问这一违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怎么就终了了?档案归档到了城建档案馆了?
康桥蓝湾小区规划变更后,档案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这一违法行为到目前都没有终了,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