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10-12 14:50
“刘二狗”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的关于“致交警二大队领导的一封信”的市民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方便常德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期间居民停车,常德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与市交警支队形成了《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期间停车秩序管理的意见》,明确在老旧小区施工改造期间,由进行施工改造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所属社区向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提交申请报告,交警部门在进行现场查看后,结合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状况,确定老旧小区改造期间居民停车区域方可。
目前,大队未接到该小区改造施工期间申请停车场所的报告.因此,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停车辆一律予以摄录处罚。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