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9-24 16:29
关于“市民反映:芷兰居成立了第六届业委会,可芷兰物业公司说不合法,无效”问题 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芷兰居成立业委会与物业的相关事宜,街道物管办及社区工作人员已参与协调多次,现将您反映事情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对业主大会负责;
二、业委会的权利由业主大会赋予,与物业公司无关,街道、社区负责监督指导,但无权力直接使用行政手段干预;
三、目前我街道了解的情况:1、芷兰居并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业委会投票选举的程序;2、街道截止到目前并未对芷兰居成立业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芷兰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