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主管领导部门:
我于2018年在石门县东城碧桂园买了一套商铺,2019年夏交房,后空置。今年8月得知目前所租住场地因为城建需拆迁,才开始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商铺分为上下2层设计,开发商没有设置楼梯,此次装修时搭设楼梯后才发现如下三个主要问题:
1、二楼4个房角,有3个房角外加后墙严重漏水。报物业后,防水工作人员修理了前窗位置但未修理后墙漏水。直到前几天下雨复检,发现前窗并未修好,后墙漏水更加严重,和相邻铺面的后墙几乎全泡水。
2、开发商不设计烟道和创设管道燃气入户条件。燃气费用已经打包处理并包含了燃气开户费用。业主拿着物业开具的燃气开办单,燃气公司不予开户,理由是没有通风窗口,厨房必须最小具备1米*60cm的通风窗口。既然是正经双层设计(一楼层高4.5米,二楼层高3.6米,非后期自我改建的二层),且不说从事餐饮行业,为何连业主一家三口日常做饭的通风管道都没有。油烟后排,高层住宅阻挠;油烟地排,门口下水道管径太细,物业不允许,室内的房、梁也不允许穿墙凿洞。既然管道燃气不予开户,怕发生安全事故,那么瓶装液管气是不是具备更大风险。
3、房屋建筑质量差。室内墙面用手一抠,哗啦啦掉粉成线。更不用提门口地板砖开裂、雨天车位积水诸如此类的常规问题了。
以上所述情况,句句属实,有照为证。发生此事后,我也仔细查阅了合同,发现整个石门县的购房合同,全是统一模板格式,条文中稍有对购房业主维权有利的条款,全被开发商采用附加协议的方式处理掉了。我深知,不是地基塌陷、主体结构墙面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开发商是不可能的退房的。
在此,我只能祈求上级主管部门,能考虑到购房者的基本入住要求,起码要解决吃饭问题吧,予以处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