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9-21 10:22
石公庙安置小区回购房超面积乱收费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公寓楼安置价格是按照常政发【2007】11号、常政发【2009】14号以及常安组【2012】1号、常安组【2012】5号等文件执行。多层框架结构安置价700元/平方米,高层安置价915元/平方米;
2、安置资格面积与房屋建筑面积的差异部分,按照常安组【2010】7号文件建设成本价执行。多层框架结构为±1500元/平方米,高层为±1800元/平方米,“±”的意思是: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安置资格面积的,由安置户向财政缴交,房屋建筑面积不足安置资格面积的,由财政向安置户找补,缴交和找补价格一致。
3、安置小区的管道燃气立户费按照常政发【2009】14号文执行,为1800元/户(套),并不是该户所说的3000元/户(套)。因芦山乡属于远郊,目前燃气的管道还未铺设过去,所以按照常安组【2012】4号文件,给予安置户840元/户的燃气器具补贴(购买液化气罐),并不是该户所说的840元为管道燃气立户费。
武陵区公寓楼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