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鑫中苑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写道该小区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 住宅用地。而开发商办的国土证为商服用地 居住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是商服用地类别中的一种,属更细的分类,土地用途范围更小。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根据购房合同中写明的土地用途,小区用地不能用于开办经营性医院。而目前开发商与常德爱尔眼科医院签订合同,将小区临街2栋建筑租给该医院,该医院也正在进行营业前的装修,拟于近期营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等规定,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敦促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中明确的土地用途进行使用,不能将小区临街2栋建筑用于开办经营性医院。如若不能,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小区所有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