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9-11 18:02
这位网友您好:
目前,AED作为抢救院前心源性猝死病人的有效仪器装备,在欧美、日本及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大量人群聚集的场所,如商场、机场、车站、学校等处都有配置。我国近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型城市的公众场所开始逐步配置AED,为公众提供紧急医疗服务。需给您说明的是目前全国在AED推广方面均与先进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并且未见报道与常德市同级别的城市配置AED的新闻。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已做了进一步研究,在做好本部门职能工作的基础上,纳入工作计划,认真研究落实,下一步,我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呼吁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草案)》出台,待正式文件出台后,由我委牵头与市委、市政府、发改委、财政局、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推进AED公共化配置。
现在制约AED推广使用的最大问题是现有法律规定AED属于医疗器械,电击除颤属于诊疗活动,而诊疗活动必须由执业医师实施。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草案)》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关于公共场所配置AED和使用AED急救免责的政策导向和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合法有序进展。
下一步工作:1.由政府建议市人大在《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草案)》出台后,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开展民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等方面提供政策、经费、人力等的支持和保障。2.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进行AED在公共场所配置、管理、人员使用等方面
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多渠道资金来源解决配置经费问题,开展好我市公共场所医疗设备的配备工作,推动这一惠及民生的工作逐步落实。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AED救人成功的案例及使用常识,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AED;要求全市各急救中心、急救站点、红十字会等专业急救培训机构将AED使用纳入对公众的培训计划,将操作使用AED作为急救教育的标配内容,让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掌握这方面的知识与方法。
感谢您我市应急救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