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8-14 20:22
网友:
您好,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0号)文件精神,我县相应出台了《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桃源县卫生健康局桃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桃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桃医保发〔2020〕2号)与《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桃医保发〔2020〕1号)。
文件规定:1、就诊范围: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普通门诊统筹以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居)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村(居)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可以进行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业务的。3、开通业务具体程序如下:“符合条件的村(居)卫生室等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工作由其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院同意,报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同意后,可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工作,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统一管理监督和工作指导,原则上‘一村一室’”。
对于您提到的门诊报销问题,请您先向当地的乡镇卫生院提出办理门诊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提供相关资料,我们将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进行审批,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后可以办理门诊报销事项。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