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8-04 16:18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在桃源县泥窝潭乡官宦坪村和平组有集体土地住宅,翻修时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向泥窝潭国土资源所申请补办了相关手续,办理了土地登记,之后您认为登记面积与现状不符,需进行补登时,桃源县已暂停了农村建房的登记审批。根据《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房地一体、提高效率”,“简化程序、减轻负担”,“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应登尽登、能发尽发” ,对于宅基地已登记、农房没有登记、群众有换发不动产权证意愿的,申请人可提交农房补充调查信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原则,您现在可向所在乡镇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对您未登记的近三十个平方米建筑物申请进行登记,如果您现在不进行登记,还可向您所在乡镇农经站(因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已由原来的自然资源部门转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办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后,在向县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进行登记。
至于您咨询不进行登记有何影响的问题,如果您未登记的三十多个平方米与已经登记的用地面积之和超过了湖南省农村建房规定的标准(原地翻修审批面积为180平方米),则超出部分为违法用地。
专此回复。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