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7-24 09:2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桃源县老法院小区是纳入2019年桃源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为桃源县漳江街道办事处。该项目于2020年2月开工,2020年4月竣工,项目总投资118万元。主要是对小区公共基础设施下水道、化粪池、检查井、路面、围墙、屋顶落水管、绿化等进行改造。按照中央政策要求,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针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不搞穿衣戴帽、不搞室内装修,不搞形象工程。另业主筹资部分,该小区未要求居民筹集任何资金,全部使用中央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因改造资金有限和政策因素,房屋外墙和屋内装修未进行改造。
我中心已要求漳江街道办事处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与居民沟通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专此回复!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