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指出,“旧改”要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产权单位、居民合理共担机制。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单位小区,所在单位要利用自有资金加大对“旧改”的投入,水、电、气、暖、通信等运营企业要大力支持,承担一定的设施改造费用。在小区(片区)内新建或改造幼儿园、医务室、体育健身、日间护理、养老等设施的,当地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和民政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投资,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公共位置广告收益、便民服务等收回改造成本的方式参与“旧改”。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提取个人公积金、投工投劳、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方式落实。根据这个“通知”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居民确实需要出一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