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雪天佳苑小区的居民,楼下的犇犇牛烧烤店没有专用烟道,油烟直排,乱串,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生活和周围环境。当地城管不作为,接油烟职能后不执法。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第一:城管视《大气法》形同虚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犇犇牛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在居民楼下经营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烧烤店即违法。犇犇牛是不能做餐饮业的,而城管只是督促其整改,这明显与《大气法》相违背。
第二:城管未按国家相关标准对犇犇牛进行整改
1、犇犇牛只装了一台油烟净化机,然后花钱买了一份商业性送检报告,根本就解决不了油烟污染问题。而城管就以此玩忽职守。即使油烟排放达标,也不能影响附近居民(根据大气法第八十一条法律释义:“油烟排放达标并非最终目标,明确油烟在达标排放的同时,还要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2、犇犇牛的排烟口离居民楼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第4.2.3条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m
第6.2.2条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第6.2.3条
饮食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可见城管根本就没有按相关标准对犇犇牛进行整改
第三 城管连执法工具都没有
城管作为一个管理和执法部门,没有专业的油烟监测设备,还要老百姓自己花钱请检测公司检测,显然这是不合理,没有检测工具可以购置,没有专业人员,就应该招聘专业人员。而不是没有就要老百姓出钱,没有就不执法
第四 城管承接油烟职能后不执法
常德63号会议纪要明确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监管,是由城管执法局负责,且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包含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前款规定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而犇犇牛从开业到至今,城管一直说其没有执法权,从未要求犇犇牛按国家标准整改也未有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根据 2019年11月28日的《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告知经营者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设立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完成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今年4月,常德柳叶湖碧桂园柳叶府楼下开餐饮店油烟废气扰民被投诉,有关部门马上就进行调查并禁止餐饮店营业,为什么一个常德市,执法两个标准。
事情进展到现在,制造污染的餐馆仍然在继续营业,而且越来越有恃无恐。城管也放任其不管,明明是有法可依的事,竟然执行不了。总是说执法范围不够,推诿,再次恳请有关部门重视百姓诉求,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