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6-23 17: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尚一网介绍您的伯伯现年56岁,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3234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时荣立三等功一次,咨询您伯伯当前年龄是否享受退伍军人补贴的问题。依据国家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目前,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退伍军人享受补助条件的有三种:
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根据民发〔2011〕208号文件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的条件是,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有档案记载为慢性病),从部队退伍回乡的人员。目前,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
2.参战退役人员定期补助。根据民发〔2007〕102号文件规定,享受参战退役人员定期补助的对象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目前,补助标准为650元/人/月。
3.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根据民发〔2011〕110号文件规定,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目前,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40元。
关于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的人员退役后是否享受补贴的问题,目前,国家暂无政策。
如有疑问,请咨询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常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常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毛叙澎,联系电话:0736-776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