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6-17 10:17
幼木网友:
您好!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常政发〔2014〕11号)精神,四区政府(管委会)是辖区内违法建设日常监管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城区控违拆违管理中,主要负责巡查,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及时督促四区政府(管委会)进行查处。近年来,我局狠抓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将住宅小区违建行为纳入了控违拆违工作考核,住宅小区违建行为整治成效明显,新增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压实四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村(社区)主体责任,并加大巡查力度,严控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发生。如您发现具体位置的住宅小区存在违法建设,烦请及时告知我局或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我局将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及时督促整改。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