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6-11 14:59
网友:
针对网友2020年10:47和11:38分在政府论坛上发帖投诉举报其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兴隆装饰城37厅14号门面成姓老板的大自然园林景观石材经营部购买手工传统青瓦,出现断裂掉落,并于2018年与商家沟通于2019年更换新瓦所产生的人工工费和其他辅材费用所产生的争议一事,我局芙蓉市场监督管理所已于2019年7月4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解,最终双方没能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21条第5款的规定,我局芙蓉市场监督管理所决定终止调解,并告知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针对投诉人举报当事人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私刻公章,该举报人已向芙蓉派出所出具了相关举报材料!经调查了解,芙蓉派出所也已在政府网站将调查的结果进行了公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我局芙蓉市场监督管理所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回复。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