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6-02 21:35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桃源县沙坪镇红官村反映“请公开受灾民众赔偿款去向”的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此保险是桃源县人民政府统一为老百姓购买的农房保险,勘灾村干部只负责做向导引路,人民保险公司下户逐一勘察定损,但是因为人员、时间的限制,人民保险公司并未走遍该村所有受灾农户。
按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有以下几类情形不予赔付:1.按《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新未拆旧的住户,旧房子本应自行拆除或由相关部门强行拆除,旧房子受损不能予以赔付;2.非主体房屋(即国土部门未予批复的农户自行搭建的偏房、车库、杂物房等违法建筑)均不予赔付;3.大瓦损失数量在200匹以下的不予赔付;4.赔付只限于屋顶瓦面,其他玻璃、门、热水器、太阳能、洗衣机、车辆等受损一律不予赔付。赔付流程为村支两委上报全村所有受损农户的户口本、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给保险公司(注:村支两委只是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资料,并且是上报了所有受损农户的相关资料),再由保险公司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直接赔付给各农户。
保险公司因相关原因,暂未公布赔付明细,以后会适时予以公布,一切以保险公司的公示公告为准,红官村村支两委并没有掌握具体赔付资金明细。
5月31日,保险公司老总与红官村村支两委在镇政府一起商议、讨论冰灾赔偿细节。6月1日,组织村干部分组下户给村民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综上,您所反映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在人员配备、时间、精力有限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该村村干部并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且我镇会继续督导落实相关后续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同时,面对天灾,也请广大群众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积极自救,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最后,感谢您对我镇各项工作、干部作风建设的关心、监督,我们将举一反三、自我反思,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助力我镇的发展。
沙坪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