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一个重29.81克的黄金手镯到武陵区不夜城天成珠宝换款,商家按29.81克,每克268的价格回收了我的旧手镯,共7989元。新手镯8218元,当日销售员没有告知我这个新手镯的克数,标签上只标有价格,我还问了销售员今后再要换款你们按什么给我换,销售员说就按这个标价换,但并没说只能换同价位的“一口价”首饰。因为是她们多年老顾客,单纯的我补了差价就把手镯换了。
近段时间看抖音上很多人上黄金“一口价”的当,几十克的黄金首饰被商家忽悠换成只有十几克的一口价首饰,于是我想到了自己两年前换的那个手镯,一称只有12克。我向12315投诉,工商找到天成珠宝,该店负责人给我的解释就是我当年换的是她们的工艺品手镯,8218元的手镯有一半是工艺费,一半才是黄金(2018年8218元12克,均价684元一克,而当年她们回收我的才268元一克,工艺费高达416元一克)。如果换购当日你们告知我这个8218元的手镯只有12克,有4000多元是手镯的工艺费,我还会换么?这是公平交易么?
最后负责人给了我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我可以按8218元的价格换购她们店里其他价值8218元的一口价首饰,但8218元不能换购她们按克数计价的首饰(当初不是说按8218元换,你并没说只能换一口价啊!);二是她们以5000元的所谓“高价”回收她们标价8218元卖给我的手镯。这两种处理方案我都不能接受。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换购当日该商家并没向我介绍该手镯的购买方式为“一口价”,也没告知我这个“一口价”手镯的价格中有一半是工艺费,一半才是黄金的价值,一口价首饰今后只能换一口价首饰,销售单上也并没注明我所购买的手镯为一口价商品。
29.81克黄金在店里换个款,17.81克就这么没了,剩下的12克8218元卖给我,简直就是天价工艺费!!!店员说他们没错不怕工商也不怕报110,既然你们的销售方式没有错,为什么在换购当日不敢如实告知我8218元的手镯只有12克重,其中一半的价格是工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