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5-14 10:40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包括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从2008年开始,每年会安排部署患病参保对象特殊病种门诊鉴定和报销工作。根据你的描述,你爱人患有糖尿病,初次申请“糖尿病并发症”特殊病种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和医疗卡复印件,交至户口所在地建制乡镇卫生院医保窗口,参加县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评审专家委员会鉴定,经鉴定符合条件的患者每年会由乡镇卫生院发放特殊病种门诊就医证。“糖尿病并发症”目前纳入标准:需要明确的病史资料,同时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或合并下肢溃烂、坏疽感染。目前年度限额标准1800元,个人自付30%。从2020年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于患有糖尿病或高血压又达不到条件申请特殊病种门诊的,可持诊断证明书、身份证和医疗卡到乡镇卫生院申请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糖尿病每人每年可实际报销600元,个人自付同样为30%。药品报销范围遵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执行。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36—5806629)。
临澧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