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5-11 16:59
兰铁梅女士:
您好! 津市市畜牧水事务中心(改革前是畜牧兽医水产局)现就您提的问题,一并回复如下: 2018年全国发生首例非洲猪瘟疫情后,津市市政府按照国务院、省、常德市的要求,成立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机构,启动了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非洲猪瘟防控专题会议调度防控工作。通过设立临时消毒检查站、加强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和“两场”保护,加强泔水管控、严格生猪调运监管、加强清洗消毒等一系列措施,防控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省、地多次督查我市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我市的非洲猪瘟防控和“两场”保护受到了省、常德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 2018年至2019年期间,湖南常德只有桃源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经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于2018年10月28日通报桃源县某猪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9年7-8月,天气炎热,全省乃至全国,中小型养猪场因防疫意识、生物安全管控、清洗消毒不专业、不到位等原因,出现了生猪死亡情况,我市也不例外。为防止疫病扩散,我市重防指挥部按照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疫按 “早、快、严、小”及时处置的原则,要求畜牧部门第一时间赶到发病的养殖场(户),按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对病畜及同群畜进行扑杀处置,并对养殖场发放消毒物资进行彻底消毒。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非洲猪瘟疫情必须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公布。我市所扑杀的生猪为疑似疫情,国家没有相应的扑杀补助。为减少养殖户的损失,津市市在全常德市最早参照育肥猪保险理赔标准做出了扑杀财政补助的规定。市财政对全市所有扑杀的养殖场均在2019年11月底前发放了扑杀补助,补助资金全常德市最早发放到位,财政补助总额达100多万元。 针对您反应的问题,2019年10月23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专门和您及其他养殖户进行了一次约访,对相关政策解读及诉求相互进行了沟通。2019年11月,市财政给您发放了5.07万元扑杀补助。您领取扑杀补助后,药山镇政府和畜牧部门还多次上门和您沟通,2020年1月,药山镇政府通过民政渠道给您申请了0.935万元灾减补助。今年,在您养殖土鸡销售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组织属地政府和畜牧部门工会会员到你处购买鸡及鸡蛋,帮助销售养殖产品。 政策一盘棋,对您及其他养殖户的损失,我们深表同情的同时,也只能做到力所能及。下步,只要您有继续养殖意愿,我们将全方位搞好指导和服务!
津市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