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权的丧失,导致师生关系扭曲,校园欺凌得不到有效制止,学生打老师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违规不守纪律学生该怎么办?到底教师应该行使怎样的惩戒方式呢?现在的家长对孩子的问题熟视无睹,宝贝得让人颠覆三观,还动不动就投诉教育局、市长热线………。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些名言曾让无数教师引以为豪。但时代仿佛变了。当讲台上戒尺不在、手中教鞭不在,当教育行政部门再三告诫-慎重慎重,当自己一次一次忍住——“算了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失去惩戒权的教师们感叹:面对学生,我们只授知识不教做人了。
上述和朋友讨论的问题还真的存在于社会的每个角落,纵然教师人不可消极,也应该明白其教育的责任重大,但从严教育就会涉及到惩戒,不能责骂,不能罚站,不能罚抄写,不能请出课堂,甚至不能告诉家长,光批评有用吗?过了要挨批要处罚开除,还有别的方式方法吗?请问应该行使怎样的惩戒尺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