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了澧县城管局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4月21日上午,出动城管执法人员50名,拖车1台、氧割机1个,联合交警、澧西街道办、金牛池社区对澧纺西区擅自安装地锁、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路障一律强制拆除,共拆除非法设置地锁89处。后期,我局将不定期进行巡查、督导,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还居民一个和谐、舒适的城市环境!的红网回复后,咨询了武陵区城管局是否可以行动拆除武陵城区的擅自安装地锁的问题。
武陵区城管局回复:武陵区对于违规设置地锁的管理和处置,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想请问武陵区对于违规在小区设置地锁属于哪里管理处置。同时想问武陵区城管局,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应当按照规划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道路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和国家标准设置盲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破坏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居民小区违规设置地锁是否属于擅自占用或者破坏居民小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