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4-27 17:00
关于网友反映“危房改造望伸援手”问题的回复
网友你好:
你反映问题已收悉。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当即派工作人员与石公桥政镇政府工作人员展开联合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鲁梅枝,女,现年78岁,身体健康,有自理能力,独自居住于石公桥镇芦茅岗村9组(原芦花坪村4组),其房屋经鉴定为D级房屋。鲁梅枝有四个女儿,七个外孙,其中三个女儿嫁到邻村,一个女儿嫁到邻镇,条件都比较好,有一个女婿现任该村村干部。鲁梅枝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范围(“四类重点对象”为享受国家低保、五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病重残人员),不符合当前危改政策,不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计划。且根据湘建村〔2020〕45号文件精神,有义务赡养人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村镇两级多次和鲁梅枝女儿女婿沟通,都表示多次主动接母亲到一起居住,但因鲁梅枝本人认为住不惯,要求一个人独自居住。
鲁梅枝子女条件优越,本人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足以证明其可以通过自身能力解决住房问题。区住建局与石公桥镇政府将责成义务赡养人加强责任,迅速将老人从危房中搬离,主动尽到赡养义务和责任。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