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 我是常德石门桥镇石门桥村9组村民,家里有一弟弟,我是女儿,已结婚近7年,因当初未外嫁,所以户口也未外迁,婚后一直带着老公、孩子和父母、弟弟居住。现因弟弟到了适婚年纪,家里人太多,住不下,想和父母分户,另建住宅。 去石门桥派出所咨询分户问题,被拒,理由是家里有弟弟,我不能分户。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因分家、婚姻等问题是可以申请分户的。那么想请问下领导,是否分家、婚姻问题便可分户的政策只针对男人,女人并无此项权利,我是女儿就必须外嫁,否则在本地得不到应有的权利? 另外,我老公是鼎城区谢家铺人(农业户口),当初因上学、工作,户口迁往了江苏(集体户口),这么多年回来工作了,谢家铺派出所不让回原籍,理由是不让非转农,我们这边不让婚迁,理由还是因我家有弟弟。 综上,咨询两点: 1、我是否可以分户,若不能,请告知原因; 2、老公的户口是否能回原籍或随我婚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