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4-21 17:17
您好!您的问题经我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调查后,回复如下: 一、原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教师退休待遇由基本养老金、职教幼教补贴等组成,基本养老金按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审批标准执行计发,职教幼教补助根据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件,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调整后,再与同类人员标准对比计发。 二、该网友反映的“其母亲退休待遇从2011年开始补发,2011年到2017年一直以生活补贴的形式发放、基本工资加生活补贴月均3700元、从2018年至今生活补贴不知以何种形式发放,最终到手工资比之前更少了,持续了两年之久”等问题基本不属实。原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教师退休待遇一直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养老金和职教幼教补贴项目进行发放,除此之外,没有政策规定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补贴。经查,该网友反映的其母亲2011年--2017年期间每月领取3700元退休待遇,均已超过当年本地同类人员同期待遇标准,可能由于本人未能准确计算相对应的退休待遇所造成。因2014年1月一次性补发了2011年--2013年职教幼教补贴,若将此一次性补贴全部纳入2014年累计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职教幼教补贴,由此计算出的当年月平均工资水平相比往年或者次年偏高,但不能片面认为2014年以后每年退休待遇较之前有所减少。 三、按照国家、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2018年、2019年本地同类人员待遇标准相应调整落实,包括该网友反映的其母亲在内的原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教师退休待遇均较往年有所增加,所以说该网友反映其母亲领取的最终到手工资比之前更少,持续了两年之久的问题也有所出入。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2020年国家、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执行。 如对具体发放金额仍有疑问,可携带退休人员身份证到常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待遇计发二部查询,或者拨打0736-7817577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