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2-27 15:55
关于糖尿病患者享受医保待遇问题的回复
网友HH0736:
您好!
您在常德论谈咨询关于糖尿病患者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糖尿病患者须参加当年的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方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2.糖尿病患者可携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本统筹区最高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复印件(其中住院病历须有医院病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3.根据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常医保发〔2019〕9号),城乡居民糖尿病患者在本区县内通过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后,患者符合用药范围的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每年最高实际报销600元。但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特殊门诊、普通门诊待遇不可重复享受。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