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1-21 10:48
关于“出租车执法”车辆使用警灯是否合法?的回复
Lawyeryan网友:
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提出的“出租车执法”车辆使用警灯是否合法?的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湘JA0167执法车辆是我单位(原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现常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用于道路运输市场执法检查的公路监督检查车辆,主要用于市城区出租汽车现场监督检查和执法。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公路监督检查时使用的专用车辆,其标志包括车辆颜色和文字标识,示警灯包括顶灯和发声器。”该车的涂装和相关警示设备的配置也严格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道路运输事业的关注和监督!
常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