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90:政府资产是唐僧肉啊!!!长期霸占政府公共资产。强烈支持财政局行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回到原帖
国资产业是唐僧肉?你吃过唐僧肉吗?
唐僧肉的意思就是觉得好吃、容易吃到、还具有长生不老的作用。
但是,政府自2017年国务院财政部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来,情况就不是你说的那般了。(17年以前我也没吃过国家半点便宜。)
现在的情况是:常德财政局也下达了相关条例以鼓励国资进入市场,并出台国资出租相关条例、以确保国资的保值增值、预防腐败。我是支持的啊!!!
我们还没有接到该通知之前,我们所有租户联名对区财政局打了《关于某某某单位门面租赁户要求上调房租的请求》的。所有的这一切你都知道吗?
财政局17年开始的条款对盘活闲置国资、对在租国资都进行了严格的统计(各单位报上去的,包括数量、面积、租用时间、租金多少)。你这么说,好像显得财政局这几年不作为似的。我严肃的告诉你:财政局是六亲不认的为杜绝腐败而为之!
一方面政府大力维护小微经营者为了一座城市的繁荣气象;,一方面要国资的保值增值。私有、国有难道一定要你死我活吗?又不是今天你强行收走我的门面你国资就增值了?所以,争论没用。只有中国法律才是一杆秤。小微经济繁荣、国资保值增值不是喊出来的。还是要依据各大法律,反复论证,才能共同富强的!
我相当理解和认可财政局的大量工作以及对政府负责任的态度!
我只是想表达:利国但是不能损民。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改初心的中国梦!
反过来讲,财政局的任何作为应该是面面俱到的。不能顾此失彼。你说政府为了打造繁荣的市场经济,光每个路口的广告都投入不少吧?那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又有多少的内涵和外延?涉及到多少基本法律常识?市场经济包括:国营、国有。私营、合营、民营、外资外企等等。
那么财政局制定的法规办法,最起码是与繁荣市场经济相悖的。这话你我说了都不算。拿着我的观点问问你家做生意的亲戚你或许明白。
财政局联合法制办等等单位制定该地方法规,也许他们没有经历过市场经济,也许考虑不周,总之引起民愤民怨是真的。人家又不是不同意你涨房租,怎么涨都可以,主要投资在这儿了。没办法啊!顾此失彼的肯定不行的。
比如,移动、联通、电信都是国资,你租用他们的资源,你负责缴费就行了,没有说仗着自己有资源,只肯和你签三五年使用合同,无条件收回。收回你也觉得麻烦啊。号码关联的东西太多了。所以,一桩生意也是,一旦被收回,关联的东西,受到的损失那就相当大了。
你觉得我是刁民、奸商我不怪你。因为你不了解我。好像我懂点什么就在网上说,不幸让你不舒服。你对我不舒服可以,千万不要让情绪影响了你自己。因为,只要你无意间听到所有国资租户的种种苦衷你就会明白:底层的百姓有多苦。
有个租户是做收电话费兼卖手机,他的孩子12岁,得了脑瘤,要去北京才能治好,去外地治疗你也知道,走医疗报销这块基本没什么。在这个档口,又遭遇门面无故收回,天都塌了!孩子12岁了,一家几口一直租在最廉价的房子里。。。
哪怕是我今天什么事都不做了,作为我,有良心的公民,借助贵版说句良心话:地方政策的制定还是要依照国家基本大法,也不能偏离国务院的任何指导办法的!
如果你想吃唐僧肉,真的还建议你最好不要租国资门面。因为,目前的国资的管理条例还是政治化色彩大于经济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