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与打伞断网
2.枫岭村小苏十组黑恶暴乱分子问题。镇政府对于黑恶势力一向是坚决打击,依法取缔,绝不纵容,您反映的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得知为村里的邻里纠纷,建议走正规的司法程序;若是威胁到自身的人身安全,建议您直接报警,通过正当的合法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漆河镇政府坚定支持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坚决对黑恶势力严厉打击。
这里不主要讨论黑恶暴乱份子的问题。
这里绝非““村里的邻里纠纷”。修路与土地由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与土地管理法明确为行政管理。下文的“向上级争取资金”也证实是有组织有领导的政府行政行为。
“建议走正规的司法程序”。我是走正规的司法程序,但行政机构不正规,司法机构不司法。
18年9月10日在鼎城区法院,明明当年1月23日我与所长、两名局长及匪警、派出所报警记录具在并局长当庭承认接到电话并只是派出所的情况下,一名公安局的法制主任仍撒谎“没有接到电话”。而鼎城区法院至18年11月1日至12月18日不立案(违法修路案),常德中院自12月18日至今天不立案,今天还得知违法转到鼎城区法院。而行政庭又联系不上。
“若是威胁到自身的人身安全,建议您直接报警”。基层政府一贯通过代理人制造矛盾,斩首扒皮,这只是其中一部分。
“漆河镇政府坚定支持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坚决对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如果真的如此,就制暴止乱,打伞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