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经问过一次,一句根据现行政策就把我怼了回去,去公积金中心的大厅咨询也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政府部门的态度不应该是急人民之所急,忧人民之所忧? 面对日益变化的发展形势,拿着一成不变的老政策、老办法来应对这些刚需购房者,是否符合了贵部门的初心和使命?有三个问题:
第一 :买的是期房,当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被迫要贷商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是可以商贷转公积金的,但是,需要先去银行结清商业贷款,再到公积金去办理贷款手续把钱打到自己手上。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为何公积金和银行不能对接好,让环节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流转,真正的刚需,往往没有经济实力去直接还清商业贷款,常德当前的房价也基本到了7000以上/平,很少有刚需能直接拿出70W的现金直接结清商贷吧? 希望贵部门领导以照顾刚需为感,出台更好的措施,加强程序的内部流转,让公积金真正惠及人民。 (能给银行抵押贷出远远高于公积金额度的抵押物,为何抵押环节不能直接在部门流转?既然能结清超过公积金额度的部分,未必公积金的标准还要远远高于银行?能不能把政策吃更透一点,路走的更远一点,为百姓做事更实在一点)
第二:由于买的是期房,所以当时只能用商贷,如今想转公积金,却被告知只能全部转公积金,而不能转为组合贷的模式。 当时由于说是没有政策所以没搞组合贷,去银行多花了一大笔钱搞了商贷,又不是老百姓自己的原因不符合贷款公积金组合贷的形式,为何就强制不允许?为何要人为设定一个关卡?
第三:常德当前房屋价格都在7000左右,能否考虑增加贷款额度?
举个例子:为了结婚,买个一百多万的房子,首付30W,由于是期房,还需要贷款商贷70W,根据政策,一年后可以转公积金,却被告知得一次性还70W,才能再去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而且办理公积金贷款,也不能转为组合贷,为何不能够还银行了30W,剩下40W直接由公积金和银行对接?所以商转公是专门为有钱的老板们设置的么?对于普通市民,似乎很难一下子拿70W出来结清商贷?对个人来言,如今还是40W的公积金额度,这个额度,和当前的物价是否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