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领导:
你好!
我是万达湖公馆C4栋住户,2019年5月在万达湖公馆物业(万象美物业)办理装修许可证,并交3000元装修押金。2019年10月,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前去物业公司办理反还押金手续,物业方面称不能返还现金,只能抵扣后期物业费,后经多次交涉后,对方同意返还现金。但办理手续时,又称要走流程,需1个月时间后返还到银行帐户,为避免扩大纠纷,便同意1个月后返还。11月25日,至电物业公司,咨询为什么还没有到帐,对方又推脱到12月2日说能到帐。12月5日,仍未收到返还的押金款,再次致电万象美物业公司,对方称公司下发文件,为了保证公司现金流,要延迟付款,刚开始说要年后才能返还,又是交涉以后答应1月份返还,可以说完全无诚信可言。请问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不应该重点放在应收账款上吗?为什么要转嫁在业主的装修押金上。万象美物业公司这种欺骗、敷衍及傲慢的行为还请房管局相关领导予以解决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