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湖南鑫聚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社保,欠缴已有1年之久,未缴社保员工已达60-70人,并且离职员工无法在新公司购买社保,该公司已停止生产,公司法人电话不接。员工多次与劳动局、社保局征缴处交涉,前期征缴处负责人说已与鑫聚威法人沟通社保将于8月份补齐,后续又说9月份补齐,截止今日已到11月份,仍然未补缴,拨打市长热线投诉,社保局给予回复说已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实际法人已从拘留所放出,社保问题遥遥无期,征缴处反复强调不能强制征缴,那么对于此公司法人这种老赖行为,广大员工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老赖法人不缴社保,征缴处不能强制公司征缴,公安机关在员工问题未解决之前不予拘留,如果是这样下去,员工社保权益将无任何保障,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