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long265:情况让人表示同情,但是不能从个人角度来看待这个事情。公积金来源就是参加公积金职工缴存的钱,你既然享受了低息贷款,又想提取余额。等于是不做任何贡献却在享受成果,对其他千万缴费人是否公平正义?回到原帖我想您误会了,我并不是非要提取出来不可,如果能抵一部分贷款或者抵月供也行。贷款是我贷的,那时他还没有住房公积金。职工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本就是个人缴纳的钱,即使有贷款不能提取,难道不可以用来抵消一部分贷款,而非提出全部付清这样的条件才能抵扣。恕我没有能力能一次性付清,那我只能一边背负巨大的压力还贷,一边眼睁睁看着我老公的个人账户冻结在那里十几年后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