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津市市长热线 – 2019-10-09 11:55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您所说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每年可以取一定金额的补助(约5000元),我们这边没有这项补助;
2.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按照《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符合这项政策的,请在户口所在地村(社区)申报,申报成功后,每人每年可享受960元的奖励扶助金。
如有疑问,具体的相关政策咨询可与当地卫计办或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办公电话:4239290)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