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9-10-12 09:38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2019年1月22日,湖南省政府颁发29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从2019年1月22日起,男方配偶生育二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
根据常政发[2004]8号文件《常德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参保单位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常德市武陵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