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欺诈暑假工的醉东方!如今的暑假工权益难道再得不到一点点保护吗! [已解决]
  • 1395997587
    2019-08-04 22:12
        你们好,我是高中毕业生,在这个暑假期间,我与朋友一同决定参与打暑假工,在醉东方进行暑假工。
        我们的工作是进行醉东方的活动:19.9元可以记录客户信息,并在7.27至8.4到醉东方领取一分香水,并且活动期间预交19.9元返店可以只需199元享受一份照相套餐。
      关于醉东方的工资结算方式如下:我们的工资分做奖金与底薪两部分,奖金:一天1-3单,每一单给予5元的奖金奖励;一天4-6单,每一单给予10元的奖金奖励;一天7-9单每一单给予15元奖励,一天10单以上每单给予20元奖励。底薪:1-3单底薪50元,4-6单底薪100元,7-9单底薪150元,10单以上底薪200元,每一天的底薪都不同。另外一天4单以上,给予20元饭补,销售冠军有80元奖金。
        在我们上班的第一天,有一对情侣,每个人做出了十单的业绩,得到了冠军。而因此其实活动的工资结算存在漏洞,而这一对是通过利用自己的朋友圈中的朋友来提高自己的业绩数量。但我与朋友两人的的确确的是在万达与步行街,麦当劳等地方自己一步步努力地去拉客户。第一天上班,我通过自己的亲和的性格优势加上我与朋友自行加班两小时,第一天就做到了 13单的业绩!并拿到了那一天的销售冠军,得到了一共360元奖金【13×20(奖金)+20(饭补)+80(销售冠军)】而一天的工作下来,我本身是一个从小体弱多病的女孩子,从小也有关节疾病,一整天的马不停蹄的工作使我的身体过度疲惫,腿疼难以忍受,但是看着自己今天所拿到的奖金以及想到未来的底薪,对于自己的这种疲惫感也有所安慰。
       第二天,醉东方在群中说话,称发现最近的成交单中有很多有水分,存在很多是通过自己朋友圈朋友资源所取得的无效废单。但是这种事对于我的工作也毫无影响。因为我自己心里有数,行得正坐的直。
        然而,在第三天的下午时,我的客户突然在微信中给我反馈,说醉东方的客服在大中午一点多,给她一个电话打来,而这个时间的大多数人几乎都在午休。电话接通后客服态度特别恶劣,开口闭口一句“您好”都没有,只有“你7.27到8.4来不来的?”我的客户大中午被吵醒本就不舒服,这种服务态度,直接一口拒绝。而客服怎么说?“你是我们工作人员自己的朋友吧?”
      对于醉东方的客服,这种行为,第一:我站在一个普通人角度去看她这种行为,你作为服务业,如此去对待客户,说难听点恕我直言,您有什么资格配做服务业?第二:你们出台这种活动的目的是何在?不是为了口碑,为了客户量吗?而我们这些暑假工在三伏天这天天37℃的超高温天天都在外面不停努力,辛辛苦苦为你们拉来的客户,你们这么对待?第三点,也是最重要最让我难以接受的一点:在客户微信上对我反馈客服的恶劣态度之后,我将情况发到了醉东方的工作群中希望他们处理一下,而我自己把所有问题所有黑锅全部都榄在了自己的身上。但是她们的处理方式几乎令我瞠目结舌。在我将聊天截图发送到工作群后,她们就将我和我的朋友踢出了群。这是完全没有把暑假工当人看是的嘛?
        不做就不做,这也没关系,后来去联系醉东方主管,被告知我们可以在活动结束8.4之后,可以回到醉东方帮我们把底薪结算。
        而今天就是8.4,我们回到醉东方准备结算底薪,而他们所给的回答让我感到万分的无语跟吃惊。他们说你们应该倒给我们钱。说我们废单太多了,这样子没有返店率,全公司都是水分,说将废单的钱退给我们,把废单全部不算进业绩(我有8单废单)然后说我应该倒给她们150元(360-8×19.9-5×10等于150元)我与他们辩论,说我们的单毫无水分,绝对是自己老实签的,他们要我们拿出来证据,就可以将底薪结算给我们。我和朋友立刻就赶到了万达去查工作期间和客户交流的视频监控,但是万达监控主管人员告诉我们如今禁止拍摄监控视频,因此我们没有办法录下来证据,而监控主管要我们将醉东方的人叫来自己看,他也帮我们接通了跟醉东方的电话,并为我们作证。然而在这种证据确凿只需要他们来看的情况下,醉东方又开始踢皮球,主管将我们踢给会计部,会计部要我们去找店长,店长甚至直接理都不理,一气之下我直接与会计部电话中直截了当地去戳明了事情。而在这期间的话语中,我对于醉东方这个单位的恶心已经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
    第一:醉东方这边,在从应聘到上班到我们辞职离开期间,未提过任何一句有关于废单的处理以及甚至对于我们所得工资都会有影响的通知。
    第二:他们这种一步步的踢皮球的确令人愤怒!并且多次的无中生有,甚至什么要我们自己来掏钱
    ‌  而在通电话的过程中,醉东方的会计不停为我们灌输他们一直是废单因此工资不会再为我们结算,并且只要我们说到他们从未提及过废单这方面会影响工资,如今又无中生有时,会计部坚决回避这个问题,说出“反正现在就是这样子,如果你要底薪,可以,那就把给你的奖金全部发过来。”“像暑假工我们如今都是这样子给的钱,都是这样子也不是说对你一个人。”
    ‌  对于她们这种丝毫不负责的话,我真的愤怒到无可附加!客户变成废单这些事情他们一律归结为我们做的单是假的,第一:这种预交19.9元,之后返回店内需再交199元才能拍照,对于拍照有兴趣的本来就少,说明我们每天拉了很多很多客户,每一天都非常累!第二:她们也坚决回避关于她们客服恶劣态度的问题,而在第一个客户之后我陆陆续续的收到了六个客户的反馈也全是埋怨,说客服的态度极差!我觉得情况不太对,就去联系了剩余的客户,最后的情况是没有一个客户不说客服的服务态度差的!全是在疯狂骂客服的恶劣态度让人难以忍受!  我请问你们醉东方,你们把暑假工当人看了吗?是不是我们都是随意可压榨的废物资源?我本是一个特别坚强的女生,但是在通话的过程中,还是忍不住委屈到不停掉眼泪。通话的全过程我都用手机录音记录了下来。第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而你们在发放工资时才所说的废单,要删除我们的业绩,这种行为完全就是无故克扣工资!而在工作时却又对此只字未提,完全是对于我们暑假工的自己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侵犯!
    ‌    如今的这个社会中,正如他们醉东方所说,像我这样的暑假工都是这么对待的。现在新闻中手机上到处都看得到关于暑假工被压榨,不给暑假工结算工资的类似新闻,虽然暑假工的金额多数都不大,但是对于我们这种中学生来说,一整个暑假的努力,可能有少数人是为了去体验体验生活的,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来说,都是希望为了生存,自己努力工作,赚点外快来贴补家用减轻父母的负担,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可能但是如今这些无良的管理者,主管人员,却就是要去欺负暑假工,而大多的暑假工都没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没于足够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因此都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研。难道暑假工就因为上班时间不长所以就不应该得到权益的保护吗?这也是如今的一个漏洞,我希望能得到各位人士的支持,我所说的这些话不只是为自己,更是广大暑假工的内心呐喊!
  • 堵车大神123
    2019-08-05 16:22
    1楼
    小公司做活动要量力而行
  • 市人社局
    2019-08-05 17:50
    2楼
    您好!
          即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不予受理。建议走正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 litao7315569
    2019-08-05 18:39
    3楼
    市人社局:您好!
          即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不予受理。建议走正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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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也太厉害了,就算没有帮助的义务,也应该出面警告该就业单位,不能因为这些人是孩子就踢皮球。这些孩子去找谁?找警察?找社会上的人吗?
  • 高婴宁
    2019-08-05 18:54
    4楼
    人社局的回复如此冷酷??
  • 桃源老江2
    2019-08-05 19:34
    5楼
    大热天的,楼主辛苦了!
  • 土狼
    2019-08-05 19:47
    6楼
    市人社局:您好!
          即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不予受理。建议走正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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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这,,,,,颠覆认知
  • 陌生的人
    2019-08-05 20:07
    7楼
    发到更多的网站,抖音也行,不要让别的暑假工受骗了
  • 1395997587
    2019-08-05 20:56
    8楼
    市人社局:您好!
          即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不予受理。建议走正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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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但是我查到的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65009124

    触屏版
    原话是这样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校生按照规定内容为公司付出劳动,公司应按照约定向在校生支付劳动报酬,若无故不予支付,在校生有权通过诉讼维权。
    我们并不追求什么,只希望拿回我们自己应有的东西。
  • 1395997587
    2019-08-05 21:00
    9楼
    桃源老江2:大热天的,楼主辛苦了!回到原帖
    谢谢您,都不容易,只希望努力得到应有的回报
  • wintheday
    2019-08-05 21:13
    10楼
    高婴宁:人社局的回复如此冷酷??回到原帖
    关键是用24年前的文件回复的理直气壮,简直冷血。
  • 桃源老江2
    2019-08-05 21:13
    11楼
    litao7315569:你们也太厉害了,就算没有帮助的义务,也应该出面警告该就业单位,不能因为这些人是孩子就踢皮球。这些孩子去找谁?找警察?找社会上的人吗?回到原帖
    人社局就是碗里的芋头,按照现有政策,拨一下动一下。不知道重民情,提建议。
  • 天涯海陆空
    2019-08-05 22:09
    12楼
  • 江二毛
    2019-08-06 09:19
    13楼
    曝光一下这个醉东方。号召大家共同抵制醉东方!!!
  • 德伯
    2019-08-06 09:42
    14楼
    这件事情是对于还没出社会的学生很好的现实教育,这样的公司或企业,太多了。一定要擦亮眼睛。
  • 专治喷子
    2019-08-06 09:47
    15楼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专治喷子
    2019-08-06 09:48
    16楼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eancy520
    2019-08-06 10:55
    17楼
    楼主别生气,想开一点,就把这当作是你今后步入社会的一次提前演练吧.
    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现实,这样冷酷,你要做好心里准备.
    我相信你这个帖子给这个公司所带来的伤害远远大于这几百块钱的工资,你已经胜利了.
  • 1817360772
    2019-08-06 11:20
    18楼
    这个回复可以作为人社局工作人员不作为的证据吗?
  • 常柳街
    2019-08-06 14:09
    19楼
    都不容易,只希望努力得到应有的回报
  • 大道无形
    2019-08-06 14:23
    20楼
    学生打暑假工确实不易,天气虽炎热,但人社部门回复太冷~
  • 大道无形
    2019-08-06 14:25
    21楼
    人社部门从妥善处理角度也可以组织双方调解呀~
  • 朗州路车神
    2019-08-06 15:12
    22楼
    1817360772:这个回复可以作为人社局工作人员不作为的证据吗?回到原帖
    做不做为,你拿他有什么办法
  • 闹闹闹
    2019-08-06 15:31
    23楼
    曝光一下这个醉东方
  • 匿名网游
    2019-08-06 15:34
    24楼
    怎么感觉这条部门回复的内容比醉东方还可恨呢?同时也建议论坛管理员修改下设置,有回复不等于问题已解决,类似于这种回复不要也罢。
  • 咫尺天涯2019
    2019-08-06 21:20
    25楼
    还没出社会,就被社会打了一闷棍,天下有贼,世上不公。
  • 黄萍
    2019-08-07 10:42
    26楼
          我个人观点:成年人在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时,是否仔细想过如何走好这第一步?我的孩子(大二)今年也在长沙打暑假工,他的流程:上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的资质---选择有资质公示的企业--询问学校专业老师该企业的口碑--签订短期的书面劳动合同--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拿到他的劳动所得。我也很同情这些学生,但你同时也要记住:这个社会不善的人有很多,你自己必须刚开始就要学习,懂得如何保护好自己。
  • 常德平安宋鹤
    2019-08-07 14:11
    27楼
    市人社局:您好!
          即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不予受理。建议走正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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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下岗了    真的  劳动局不管劳动人民? 你管什么?懒政不作为?白吃干饭》?
  • 常德平安宋鹤
    2019-08-07 14:12
    28楼
    桃源老江2:人社局就是碗里的芋头,按照现有政策,拨一下动一下。不知道重民情,提建议。回到原帖
    坐吃等死的 单位 他管老百姓死活? 只要不影响他的奖金这些就好
  • 柳城印象1
    2019-08-07 15:17
    29楼
    市人社局:您好!
          即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不予受理。建议走正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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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