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论坛《这位老人可能需要救助》留言的回复
各位热心市民:
常德论坛市民classical9993《这位老人可能需要救助》一贴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一、留言中提及的流浪老人的基本情况:
该老人叫袁*林,71岁,鼎城十美堂镇人,未婚,无子女。七十年代,因特殊原因外出,离乡流浪至今,户口被注销。从2011年开始,袁*林老人开始在我市街头流浪乞讨,我站先后对其给予站内救助17次,医疗救助多次,每年对其进行街头劝导、救助数十次。
2015年8月,我站与市局、区、乡镇民政部门联系,一致同意对其进行养老安置,经袁*林本人自主选择同意,将其安置在市社会福利院养老;2016年10月,在袁*林本人强烈要求下,其离开市社会福利院,继续流浪;2017年9月,我站与有关部门联系,为其办理了重新上户;2018年6月,袁*林在街头流浪时被狗咬伤,我站副站长陈林亲自带领老人到医院进行疫苗注射。
二、关于救助管理原则与街面救助职责划分
根据国务院第381号令规定,常德市救助管理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来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我站一直没有停止对袁*林老人的救助,也随时接受老人前来求助。我站目前又再次与老人所属的村取得联系,在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愿意接收其到乡养老院养老。
对于街面救助职责划分,因救助管理机构没有街面执法权,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有规定,街面救助由公安、城管部门负责,救助机构负责入站后的救助管理与返乡等工作。
常德市救助管理站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