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8点多在紫菱路与龙港路交叉口又遇见城管四轮电动车在路上行驶,贵部门三番五次发函,城管四轮电动车依然我行我素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路行驶,可见城管部门把贵部门的发函不当数啊!
请问常德市交警支队是仍然继续发函吗?仍然不扣车吗?
不要说什么拨打电话举报电话,当时我就拨打了主管这片区域的交警直属支队电话,可是直到本人发贴也没有个回复。路口有监控,监控有值班,我就不信接到举报后贵部门路上查获不了这辆四轮电动车。
老百姓加装的遮阳伞具,交警部门一次就销毁了3000多。城管部门无牌四轮电动车交警部门就是一辆也不依法扣车,网上发帖了不依法扣车,现场发现了也不扣车,联系联系就是一直在联系。普通人民群众加装遮阳雨具怎么没见交警部门一而再再而三的联系普通人民群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