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津市市长热线 – 2019-05-17 19:56
市民朋友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综治办、信访办、国土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房屋权属问题。该宗房屋始建于80年代,其一、三层于1993年由原保河堤国土所是于93年从原保河堤农机站购买(二层由私人购买),一层东边3间于2007年时报请上级同意,转卖给原河口居委会黄大炎(按规定手续办理)。近年又由黄大炎卖给了吴英(诉求人岳母)。国土所现在办公室装修后,三楼一直是闲置状态,因年久失修漏雨,进而产生矛盾。
二是关于房屋修缮问题。经多方协调,已达成一致,按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三方业主共同出资对屋顶进行整修。
津市市毛里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