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5-20 10:29
关于“甘露寺大市场停车能不能完善后再收费”的回复
关于市民反映甘露寺大市场停车能不能完善后再收费的问题,我局对此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甘露寺大市场于2019年5月13日开始收取停车服务费,在大市场入口处公示有收费停车场,在出口处公示有停车服务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停放。5月13日开始收费时,停车收费系统出现故障,对已缴纳包年停车服务费的车辆无法识别,导致出现向缴纳包年停车服务费的车主按次收费的情况,甘露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接到上述反映后,立即联系系统提供方,对收费系统进行维护升级。目前,故障已排除,系统运行平稳。
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中“(一)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4.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配套的停车场;”“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四)进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 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楼除外)的车辆;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30分钟内(含30分钟, 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楼除外)的车辆,以及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的公共汽车……”的规定,甘露寺大市场停车收费标准无需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由甘露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自主制定,且15分钟内免收停放服务费。
针对留言人反映的5月13日由于停车收费系统故障导致对缴纳年费的车主又按次收取了停车费的问题,已责令甘露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清退处理,留言人也可凭13日的停车费票据到甘露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退费。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