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常德论坛》建言“关于处理废旧电池有保良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废旧电池处理的现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废旧电池属性问题
废旧电池主要包括废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锂电池、镍氢电池、一次性电池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废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对于一次性电池、锂电池和镍氢电池等,因环境风险相对较小,国家暂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二、关于废旧电池处理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规范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目前,我市暂未建设废旧电池处理项目,对于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废旧电池,主要依托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集中收集后,外运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相关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未分类收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目前,对于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废旧电池(一次性电池等),混入生活垃圾送往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政策,我市将遵循闭环与绿色回收、资源利用优先、合理安全处置的综合防治原则,防止废旧电池污染环境。
(1)对于涉危险废物类废旧电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2)对于目前还没有经济有效手段进行利用的废电池,混入生活垃圾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同时,推进分区分类填埋工作,以便于将来利用;
(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鼓励研发新技术,引进新技术,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建设废电池收集体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