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
你好!
我老婆在2018年8月份时合法生育第二孩(有准生证),她本人是石门磐石人,因待产所以无工作单位,无医保,无社保,我自己就职于常德德山一家私企,企业为我有正常缴纳社保(包括生育险),已经两年以上。
当时,在生小孩时,就我这种情况,我有咨询过我企业人事部工作人员,回答是可以享受男方生育津贴的!我现在相关证件和出院发票都是符合要求的,现在申请报销时,我企业人事工作人员找人社局办理时,得到的结果是生第二个孩子不能报男方生育险!我在网上也查过,上面说合法生育都是可以报的,请问常德市为什么不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