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斑马线前的思考
  • 大海茶馆
    2018-11-05 14:03

     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通道!是行人过街的生命线!

     斑马线一般是由多条相互平行的白实线组成,好似斑马身上的线条,所以称作“斑马线”。斑马线作用是能引导行人安全地过马路。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

    历史起源:

    斑马线源于古罗马时代的跳石。早在古罗马时期的庞贝城的一些街道上,车马与行人交叉行驶,经常使市内交通堵塞,还不断发生事故。为此,人们便将人行道与马车道分开,并把人行道加高,还在靠近马路口的地方砌起一块块凸出路面的石头--跳石,作为指示行人过街的标志。行人可以踩着这些跳石,慢慢穿过马路。马车运行时,跳石刚好在马车的两个轮子中间。后来,许多城市都使用这种方法。

    19世纪末期,随着汽车的发明,城市内更是车流滚滚,加之人们在街道上随意横穿,阻碍了交通,从前的那种跳石已无法避免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

    20世纪50年代初期,英国人在街道上设计出了一种横格状的人行横道线,规定行人横过街道时,只能走人行横道,于是伦敦街头出现了一道道赫然醒目的横线,看上去这些横线像斑马身上的白斑纹,因而人们称它为斑马线。司机驾驶汽车看到这条条白线时,会自动减速缓行或停下,让行人安全通过。

    应该说“斑马线”从起源之初就是为了规范行人横过马路,警醒机动车有效避让过街行人的,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使参与交通的各方行为更有序,使城市街道更通暢,使交通事故尽可能降到最低甚至是无!

    那么,我们今天的“道交法”对机动车通过斑马线和行人经过斑马线有哪些规定呢?

    对机动车的规定:

    “道交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行人的规定:

    “道交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很明显,“道交法”既规定了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的行车方式,也规范了行人通过“斑马线”横过马路的过街行为!

    尽管“道交法”的规定明确,但在以前,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是很少有停车让行的,因为过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基本上不受处罚,只有在“斑马线”上与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才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只要不出事故,应该说机动车的违法成本几乎是零,这也就导致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普遍存在,使行人过街就如同飘荡在洪流中的一小片树叶,随时有可能被汽车的洪流吞噬!那真是“前后左右瞄清楚,瞅准时机横马路。战战兢兢一身汗,抚额庆幸魂尚留!”!

    有序而又良好的交通秩序是一个城市文明的一种表现,近些年,全国各地都掀起了要求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文明行动,并且对不礼让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就比如,编者所在城市就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驾照扣3分的处罚!

    完善的制度,处罚的严厉!现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越来越少了,毕竟违法成本有些高,不合算!机动车在“斑马线”前遵章守纪多了,很少再有车跟人抢道的现象发生!

    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行人在横过“斑马线”时,却普遍开始跟机动车抢道!他们任意随性穿行,不注重安全、不注意避让机动车!往往造成道路长时间的拥堵!可能行人有一种“翻身农奴得解放”的幸福感、优越感!大部份人三三两两,如闲庭信步般在“斑马线”上慢行,哪怕是“斑马线”的两边因他们而堵成了车山、车海,他们依然或摆弄手机、或顾盼谈笑、或慢条斯理地踱着慢步漫行在“斑马线”上……!

    其实,行人也是需要让机动车的。这样,交通才会更有序、更通暢!交通事故才会进一步下降!

     “道交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行人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过街,须按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在无信号灯的路段,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可是,现在闯红灯的行人却大量存在!他们的理念就是“机动车不敢不让!要不然就会被扣分、罚钱”!却不知驾车人的技术水准有高、有低,心理素质有强、有弱,机动车的性能有好、有坏,驾车人当时有没有走神……!意外随时存在,风险时时都有!弄不好,小命就葬送在闯红灯的鲁莾行径里,不仅害己,而且害人!

    在那些没有红绿灯的路段,行人过街更是肆无忌惮!基本上很少有人会理会街上行驶的汽车,想过就过!更别说让车了!有时,一群人己经过街了,好不容易把“斑马线”让出来,机动车刚挂上档,加上油要走,又突然冒出个人来抢上了“斑马线”,“斑马线”前的第一台车好办,只需空档、踩刹车就行!可后面车的司机有时没注意,一不留神就追前车尾了!有时,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减速观察到没行人过街,刚加油要快速通过,就有行人不急不忙的一脚踏上了“斑马线”……!他们真当每一个驾车人都是开车多年的高手!车都是想停就能停的神仙车!他们不管车流量的大小,不管车速的快慢,只要想过,就一头冲向了“斑马线”,更别提什么安全不安全了!由此,造成了许多追尾的交通事故以及长时间的道路拥堵!有时,还害得不少的司机因没来得及避让而遭到罚款、扣分的处罚!

    行人真有那么赶吗?看他们过“斑马线”时的不紧不慢,以及过街后的优闲漫步,他们应该是没那么急的,之所以与机动车抢道,无非也就仗着“道交法”的规定,机动车不得不让的无奈!

    那么,我们目前礼让“斑马线”的有些规定是不是很科学呢?

    记得在刚开始加大处罚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的力度时,曾有报道说,有人站在“斑马线”上摆弄手机,一机动车经过时明显地减了一下速,见行人没过的意思,便没停车让行!结果被处罚!管理者的解释是行人一旦踏上“斑马线”,路权就是他们的了,机动车就得无条件停车让行!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此后,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如履薄冰,但凡有人走上“斑马线”,无论是隔自已有几条车道,还是在反向车道上,都小心停车让行,害怕触碰到不礼让“斑马线”的高压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但这样一来,却使本就不很通畅的道路,变得更加拥堵不堪!

    后来,又传出所谓管理部门的权威解读,说在有多条车道的城市道路上,如果行人在机动车右边的第三条车道上的“斑马线”上,那么,这条车道上的车可以通行,但其右边各车道上的车得停车让行!如果是在反向车道,则是行人离双黄线还有一个车道时,临近双黄线的车道上的车及其右边各道上的车可以通行。

    假如没那么宽的街道,不论在“斑马线”上的人是在干什么,机动车就只有无条件停车让行了!

    这只是传说,没有权威部门的官方解读!查遍有关部门的网站,也不见其有科学的礼让方式、方法!

    应该说管理部门对当前“斑马线”前的这些现象可能也是既无奈又深恶痛绝!就比如在“朗州路”上的“友谊阿波罗”商场门前,以前是有一条“斑马线”的,那段路本来就人多、车多,拥堵不堪!在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后,道路更加拥堵难行,整段路就成了一停车场,后来管理部门干脆把那条“斑马线”铲除了,现在这里远没有了当初的拥堵,而行人也似乎习惯了没“斑马线”的日子!还有,在“人民路”的第一人民医院门前,以前有二条相隔不远的“斑马线”,那个时候呀,开车经过那里,司机得出一身汗!不是吓出来的,是急出来的!管理部门也是相继把它们铲除了!道路也就不再拥堵!从管理部门一劳永逸地铲除“斑马线”的无奈来看,他们对行人任意窜行“斑马线”,不让机动车的行为同样也是不认可的!

    再学习一下“道交法”的有关规定吧!

    “道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从“道交法”的第一条就可看出,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和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通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通行效率!

    行人的生命安全应该得到保障!但城市道路的通畅,社会交通运行成本的降低也应该得到提倡!众多机动车主的无辜被罚也应该得到重视!该如何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该如何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的社会通行效益?如何更加科学地管理城市交通?真还考验着交通管理者的管理智慧!

  • 华歌
    2018-11-08 20:52
    1楼
    谢分享
  • 东写西读
    2018-11-17 13:34
    2楼
    有规则非常好,可是有的人无视,也所以导致了许多事故。